中心实验室“驾照式奖惩”管理制度一、
适用范围所有进入中心实验中心工作的科研人员及管理人员。二、 目的1. 实验室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奖惩激励、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警示科研人员在实验中的违规违章操作及不规范的实验行为,预防实验室事故的发生,将实验室奖惩制度落到实处。2. 详细介绍实验室“驾照式奖惩”制度,明确各类科研实验人员职责,规范实验行为,维护所有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免遭损失,保障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行。三、 人员职责1. 科研人员:认真执行实验室规定各项内容,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2. 管理人员:负责对新进人员的培训考核,对所有的包括科研人员、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等监督管理的职责。四、 具体内容实验室采取类似驾照的管理模式管理“上岗证”。每位科研人员进入实验室的起始分总计为12分。被扣3分者:口头警告,书面签字备案;被扣6分者:黄牌警告,书面检查并上墙公示15日,暂停其实验资格1周;第一次扣完12分责令退出实验室,暂停实验1个月,书面检查并上墙公示60日,接受再次培训并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若第二次扣完12分,将取消其中心准入资格半年,导师/课题组长签字的书面检查且OA公示180日后,接收再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后,方可重获准入资格。若第三次扣完12分,将永久禁止在本中心进行科研工作。积分额度学期恢复1次,下学期不累积。具体扣分和加分内容及处理事项如下。五、
扣分明细第一部分 实验室违规行为扣分细则(包括6大项,60小项)(一)
实验操作1.
为防止放射性安全隐患,严禁在实验室操作国家规定的放射性物质相关实验,违规扣12分。2.
有致病性的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活动应在相应安全等级的实验室开展。本平台无法开展。违规扣12分。3.
禁止借用课题负责人名义在实验室干私活,违规扣12分。4.
任意文件冒充课题负责人签字者扣12分。5.
为保证生物安全柜正常运行,生物安全柜内不能使用明火,禁止使用酒精灯,违规扣6分。6.
为防止操作过程对实验室环境造成污染,动物来源原代细胞提取应在动物实验室超净台进行,不得在实验室其他区域开展相关操作,违规扣3分。7.
为保证超净台和生物安全柜的使用效率,消毒完成后应在20min内使用,若无明确标识或超时视为放弃使用权,他人可继续使用,阻碍他人使用视为违规,扣2分。8.
为保证紫外灯使用效率,紫外灯(包括生物安全柜、房间内的紫外灯和移动式紫外消毒车)每次消毒时间不得超过30min,未及时关闭(连续开启超过30min)扣2分。9.
生物安全柜在使用中打开的玻璃挡板不能超过规定高度,违规扣1分。10. 随意丢弃手套,口罩,扣1分(二)
仪器设备使用11. 禁止将本科室仪器带出本科室,违规扣12分。12. 严禁私自使用高压蒸汽灭菌锅,高温烤箱,违规扣12分。13. 未按仪器操作说明使用仪器,导致仪器轻微故障(本科设备管理员可修复)扣2分,严重故障(需由设备科人员或其余专业人员维修)扣6分。14. 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本科室仪器位置,违规扣6分。15. 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携带仪器进入本科室,违规扣6分。16. 水浴锅、金属浴、PCR仪、磁力搅拌器禁止过夜使用,违规扣3分。17. 严禁私自更改各平台恒温烘箱和细胞平台水浴锅温度设置(其余平台水浴锅温度设置不得超过温度上限),违规扣2分。18. 显微镜使用后必须及时关闭明场光源,违规扣2分。19. 荧光光源开启后15min内不能关闭,关闭后15min内不能再次开启。规扣2分20. 配有使用登记本的仪器在使用后应填写使用记录,违规扣2分。21. 遇到仪器发生故障,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不得擅自处理,违规扣2分。22. 不得擅自挪用与公用仪器相关的辅助设备和零、配件,以及实验室内的一切公用设施,违规扣2分。(三)
实验废弃物处理23. 严禁将有毒、有害、强腐蚀性试剂及液体倒入水池中,违规扣3分。24. 实验中产生的废液应在实验结束后将其收集于废液(有机试剂,电泳液,电转液,病毒转染液等)暂存桶中,严禁将废液直接倒入下水道,违规扣3分。25. 实验室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实验固体废弃物应放入实验室黄色垃圾袋中,生活垃圾放入非实验区黑色垃圾袋中,严禁将实验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混放,违规扣2分。26. 针头、刀片等利器废弃物应放入各平台指定利器盒中,违规扣2分。27. 利器盒3/4满之后要封口填写并贴好医疗废弃物标签后放入指定地方,违规扣2分。28. 实验操作完毕不及时清理实验台/操作台(包括超净工作台,解剖室等),违规扣2分。29. 值日人员未按要求及时清理公共实验台,违规扣2分。(四)
物品存放30. 为维护实验资源使用效率,办入平台者应积极开展实验,若连续3月未进行实验(每月需至少出勤1次),无出勤记录者,扣6分。连续6月未进行实验(每月需至少出勤1次),无出勤记录者,扣12分。31. 为规范使用,危险化学品需统一管理,需使用时应统一向管理员提交申请,按需取用(试剂领取时间为每周二下午)。禁止私自携带危险化学品进入实验室使用和存放,违规扣6分。32. 严禁私自拿取、使用他人实验相关物品,违规扣6分。33. 因本课题组实验需要,平台上没有的仪器可以向平台申请,申请通过后获得该仪器的存放位置,且不可以随意挪动,违规扣6分。因没有自检好仪器,导致重大安全隐患的,仪器强制出室,相关实验员扣12分。34. 公用电脑中数据将根据存储容量由所属平台管理员进行保存和定期清理,实验人员严禁对公用电脑中他人的实验数据进行拷贝、删除、移动和修改等操作,违规扣6分。35. 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取用本科室公共物品(容器,耗材,超纯水等)至本科室外的区域使用或将非本科室的物品带入到本科室清洗,违规扣6分。36. 严禁私自拿取、使用他人实验相关物品,违规扣6分。37. 与实验相关的各种物品(购买的试剂,配制的试剂,耗材)应用中文标注姓名、物品名、配制或购买日期,且摆放整齐,违规扣3分。38. 严禁占用已明确分配他人使用的区域(如冰箱),违规扣3分。39. 为保证实验数据的可追溯性和公用电脑的稳定运行,实验检测原始数据应及时使用格式化的移动存储介质从公用电脑中拷贝保存,使用未格式化的移动存储介质拷贝公用电脑中的数据视为违规,扣3分。40. 实验室内囤积个人实验用品不及时清理及长期放置纸箱、纸盒、实验记录本等纸质物品,违规扣2分。41. 个人物品随意放在未经允许的任何区域,违规扣2分。42. 为保障实验室公共资源安全和规范实验室人员管理,未经实验室管理员允许严禁私自带领未办入室人员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违规扣3分。43. 经实验室管理员允许后带领未办入室人员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发生违规行为,按照驾照式管理规定对带领已办入人员进行相应扣分。(五)
实验室着装44. 为保证实验人员人身安全和实验室秩序,在实验区进行实验必须穿实验服,违规扣2分。45. 为防止交叉污染,严禁将在实验区使用过的手套带入非实验区,违规扣2分。46. 严禁戴手套触碰非实验区及走廊,过道内的电器和门窗等各类开关和把手,违规扣2分。47. 在实验区进行涉及有毒,有害试剂或有生物危害物品的实验操作后,必须更换新手套,未更换手套视为违规,扣2分。48. 为防止非授权人员进入实验室违规操作,实验室将为实验人员定制胸牌,在细胞平台和其他实验平台使用,进入实验室必须佩戴定制的胸牌,未佩戴胸牌视为违规,扣2分。49. 进入细胞培养室应更换拖鞋或穿鞋套,不得将拖鞋穿出细胞平台区域,违规2分。50. 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扣1分。(六)
公共秩序51. 禁止在实验室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实验室及其它工作场所使用明火,禁止乱拉电线。违规扣12分。52. 公共区域内抽烟、不冲洗厕所、乱扔厕纸等严重违规行为扣6分。53. 为防止污染,保证层流室洁净环境,进出层流室需随手关门,未关门视为违规,扣1分,第二次发现扣2分。54. 实验室各实验区禁止带入食物、饮料等食品,禁止在冰箱内冷冻食品和饮料等,违规扣2分。55. 禁止将实验物品带入非实验区,违规扣2分。56. 实验服应放置在个人物品柜、实验室内,为保证实验服清洁,建议定期换洗实验服,不得将实验服放置在非实验区,违规扣2分。57. 为维护公共区域(如会议室、学习室等)环境卫生、整洁,垃圾应及时清理、扔进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违规扣2分。58. 外来人员携带物品需放到实验室外指定地点,告知外来人员实验室密码或未经实验室允许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追究相关入室人员责任,违规扣2分59. 进出实验室,随手关门,违规扣1分。60. 以上任意一条,经他人警告,拒不改正的,扣3分。 第二部分 SPF级动物房扣分细则具体扣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一)
扣分12分项:1.
损坏平台设备,或因实验对平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知情不报者。2.
未经许可,将未经检疫或无合格证的动物私自带入屏障。3.
未经许可,将传染性、放射性、挥发性等有毒有害物品等私自带入屏障。4.
任意文件冒充课题负责人签字者。5.
借用课题负责人名义干私活者。(二)
扣分6分项:6.
未通过实验方案伦理审核开展动物实验者。7.
未按照本中心动物实验使用流程开展动物实验。8.
穿着隔离服到屏障外,后折返回屏障内。9.
携带手机等私人物品(需放到手机袋或其他包装)未经酒精喷洒消毒或未经灭菌消毒的物品进入屏障区域。10. 未经实验室允许,私自带设备进入动物房,在屏障内开展实验。11. 新接收的动物在检疫期内存在精神萎靡,两眼无神等健康问题,知情不报者。12. 实验动物运输盒有破损,仍将动物传入屏障内。13. 故意损坏笼盒、饲养设备、实验设备等。14. 所购动物种系,来源,性别,与动物伦理不符。15. 未经允许,在解剖室等非饲养区域长期饲养动物者。16. 动物实验采用严重违反动物福利及伦理要求的方法。(三)
扣分3分项:17. 不登记直接进入屏障区域。18. 未经实验室允许,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19. 冒名顶替他人进入屏障区域者,冒名者和被冒名者。20. 不戴口罩帽子手套、不穿隔离服、进入屏障。21. 错误使用传递仓,违反物品进出规定,如随身携带物品进入屏障环境;经传递窗传入的物品,紫外照射小于20分钟。22. 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未放到实验室外指定地点,告知外来人员实验室门禁密码。23. 随意进入他人实验室,私自取用他人动物、笼盒等饲养或实验用品。 24. 未告知工作人员随意将动物或笼位转于他人;未经同意,随意占用笼位。 25. 在屏障环境内进行尸体解剖操作,创伤性实验未在生物安全柜/超净台中进行。26. 屏障环境内拉开无菌服拉链取物或拨打电话。27. 实验过程中戏弄,虐待,惊吓动物,采用暴力方式处死动物或直接将动物扔冰箱冻死。28. 突然发生不明原因的动物群体性死亡或患病,不及时上报。29. 动物实验操作完成后未将笼子放回固定好以及未扣好笼盖等原因导致的动物逃逸。30. 在其他人员提醒之后,坚持错误做法不改正。31. 实验中死亡的动物未拿出屏障,或拿出屏障后超4小时未处理。(四)
扣分1分项32. 进入屏障区域不换鞋,不换猴服。33. 进出屏障设施的人员,物品和动物未执行各自的通过程序。34. 进出屏障环境实验室未随手关门。35. 物品传递窗使用后未关好门。36. 在屏障环境饲养间地面上进行动物操作或坐、卧、躺。 37. 患流感,感冒,咳嗽者,腹泻者,有抓头挖鼻,摸脸,搓皮肤等习惯者进入动物房。38. 看到鼠笼上插有分笼提示牌后未及时分笼,或擅自摘取或转移提示牌。 39. 化妆进入屏障内,以及在屏障内吸烟,进食和饮水。40. 进入屏障设施,头发暴露在外。41. 出屏障区域后未将猴服整理悬挂整齐,未将鞋放到鞋柜,摆放整齐。42. 未严格执行人流,物流,动物流的走向和顺序。43. 乱接乱拉电线,墙上电源私自拆线,改线。44. 动物意外死亡,接到动物中心的通知后48h不作处理者。45. 屏障内囤积个人实验用品不及时清理及长期放置纸箱、纸盒、实验记录本等纸质物品者。46. 在屏障环境内大声喧哗、吵闹、聊天、放音乐等产生噪音行为。47. 实验完毕后,未关闭仪器电源,插排电源,未将实验台上的公共物品摆放整齐,未将诱导麻醉箱清理干净。48. 动物笼卡标识不清晰,不完全,未写明种鼠品系,课题负责人,进入日期等。49. 进出屏障系统未依次关好门。50. 实验期间垫料等废弃物未及时按规定处理。51. 未经中心允许,随意带走动物中心笼盒,不及时返还者。52. 实验结束后不及时处死实验动物,或动物尸体未及时处理存放于冰箱中。53. 离开动物房前不及时清理实验台、地面垃圾等,不及时关灯、关门。54. 动物房内留有个人物品,未将公共物品归位。55. 解剖室用完后,未将笼盒放入洗消间,未清理解剖台,清理解剖室。第三部分 奖励制度1. 积极主动参加实验大检查工作一次,奖励2分。2. 上报不良事件的科研人员,给予奖励2分。3. 为实验室的日常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加1-3分。4. 能及时发现实验室问题并向管理人员汇报加2分。5.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被采纳加3分。6.
能主动参与到实验室管理、清洁或任何乐于助人的行为加2分。注:①以上明细尚未列举完所有的实验室违章操作,若管理员发现的违章操作不在以上明细中可参照情节轻重做出相应扣分。②管理员有权根据违章操作的情节轻重酌情调整扣分标准。③以上明细也将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补充完善。六、 申诉1. 科研人员对于违章操作的扣分有异议,可在申诉期内联系实验室主任、科研部进行申诉。2. 申诉期为72小时内。七、 其他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中心实验室。